普通类专业考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原理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两门专业考试科目组成,每门专业考试科目满分150 分。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业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计算机(笔试)考试满分100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计入总分。3.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优先,不分专业先后;不愿意调剂的视为放弃另一专业)。4.同分规则:按英语四级、考试科目一的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1.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优先,不分专业先后)。同分情况下,参见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排序。2.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两门专业考试科目组成,每门专业考试科目满分150 分。2.考生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高本贯通转段资格线。转段资格线为总分300分的 60%,即180分。3.各专业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学校可根据考试的整体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两门专业考试科目组成,每门专业考试科目满分150 分,无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要求。
3.同分规则:按考试科目一的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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