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

来源: 时间:2022-03-29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为200分,普通考生由法学通论100分、民法学100分组成;退役士兵考生由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组成。

二、普通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三、普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者,在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四、同分规则: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普通考生按法学通论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五、未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退役士兵除外),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补测考试,补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计算机补测成绩合格是录取的前提条件,不参加计算机补测或计算机补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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