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商学院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
(一)普通考生录取规则
1.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由科目 1 成绩、科目 2 成绩组成,其中科目 1 成绩满分 100 分,科目 2 成绩满分 100 分。
2.按 50 分划定科目 1、科目 2 单科最低资格线。
3.凡加试《计算机能力考试》的考生,在资格考试成绩达合格线 60 分的前提下,专业成绩方能生效。
4.对两科均达到单科最低资格线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录取总分=科目 1 成绩+科目 2 成绩)排序,再按照各专业公布计划数减去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的差额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末位录取同分规则:依次比较科目 1 成绩、科目 2 成绩、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二)免笔试面试考生录取规则
符合本章程第十条第(三)条免笔试面试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申请及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1. 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为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2.按 60 分划定面试最低资格线。
3. 对最低资分择优录取。免笔试面试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30%(含 30%)。
(三)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规则
1.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由测试成绩和加分组成,其中测试成绩满分 200 分。
2. 加分政策: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加 10 分。
3.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原则,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同分规则: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4.说明:若进档考生填报“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业时不符合专业对口要求,则录取该专业志愿时视为无效专业志愿,录取或调剂至其它专业志愿。
(四)高本贯通转段考生录取规则
1. 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由科目 1 成绩、科目 2 成绩组成,其中科目 1 成绩满分 100 分,科目
2 成绩满分 100 分。 2. 按 50 分划定科目 1、科目 2 单科转段资格线。
3. 须完成高职阶段学业,成绩合格。
4. 对未达到转段要求的学生不予录取(转段)。
(五)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送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执行。申请对象为符合第八条报考条件并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学校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六)因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故专业间不作调剂录取。
(七)如遇专业之间考生报考情况不平衡,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格线上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八)凡被我校预录取,但在秋季开学报到时未能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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