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12-04-06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法学招生计划160名[包括本市2011年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计划16名;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招生计划5名];行政管理招生计划40名;监狱学招生计划100名。 报考条件及对象按照上海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除监狱学专业招录外,其他专业招录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161号)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录取主要形式;2、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法理学和民法学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综合测评(合成总分=法理学考试成绩+ 民法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将根据行政学基础和管理学基础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综合测评(合成总分=行政学基础考试成绩+管理学基础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考试成绩同分条件下,法学专业录取按照法理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行政管理专业录取按照行政学基础成绩高的优先录取;3、本市2011年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将根据民法学和英语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合成总分=民法学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测评,择优录取。在考试成绩同分条件下,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特殊热门专业(本章程指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一般专业(本章程指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报名、考试费合计为66元(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2)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39225175,021-3922506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39225160,021-39225153。
十四、网址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shupl.edu.cn/web/zhaosheng)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了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里格”奖学金、“森凡”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时间和审核办法: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和4月22日9:00—16:00;报名地点:本院庸夫楼101室。 报考者须提供:1、由毕业高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并盖章的毕业证明原件一份;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含)以上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且成绩合格;4、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6、上海考生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高考录检表的复印件; 7、本市2011年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的考生不受上述2、3所列两项证书限制; 8、本市2011年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和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 9、填写完整的《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专升本”报名表》(此表由考生自行登陆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hupl.edu.cn/web/zhaosheng)。报考者按照现场报名流程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现场确认信息的正确和真实(即在报名表背面的“考生报名个人信息承诺确认书”上签名)。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法学专业考试科目:法理学,民法学; 2、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科目:行政学基础,管理学基础;3、本市2011年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的考生报考法学专业考试科目:英语,民法学;4、考试形式:全部采取笔试闭卷形式;每一科目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2年法学考试科目(适用于应届专科高职考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法理学 2012年5月6日9:00—11:00 在本校内。具体考场,请考生见准考证上的考场安排。
民法学 2011年5月6日13:00—15:00
    2012年法学考试科目(适用于义务兵退役考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英语 2012年5月6日9:00—11:00 在本校内。具体考场,请考生见准考证上的考场安排。
民法学 2011年5月6日13:00—15:00
      2012年行政管理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行政学基础 2012年5月6日9:00—11:00 在本校内。具体考场,请考生见准考证上的考场安排。
管理学基础 2011年5月6日13:00—15:00
  四、其它需要公开的招录信息: 1、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我校2012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结束后,将法学和行政管理“专升本”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法学和行政管理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批准后,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考生由学校报上海市教委电子注册,考生才能取得我校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监狱学专业招录的政策和办法发布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学校根据《201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01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和《201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等的规定执行。 3、法学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 法律出版社 2007年1月第三版。《民法原理与实务》李开国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行政管理参考书目:《行政学》张永桃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管理学原理》林志扬著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第四版。 5、本市2011年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的考生考试范围参照2011年成人招生“专升本”的复习大纲。 6、没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考试地点:上海政法学院第一教学楼402、403教室。逾期没有参加的考生,不能报考本校本章程规定的“专升本”。 7、交通路线: 上海政法学院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位于上海市青浦区与松江区交界处的佘山西北侧,毗邻松江区佘山镇。交通路线有: (1)上海市区至松江的轨道交通9号线,距离学校最近的轻轨站为佘山站,有公交松青线和沪陈线直达学院。(2)沪陈线: 上海市西区汽车站(吴中路和中山西路附近)至学校门口,沿线有上体馆、漕宝路地铁、七宝、佘山等站点,约45分钟一班,早晚发车时间为首班车6:30,末班车18:00。(3)松青线:松江至青浦,经过学校门口,约15分钟一班,可在轨道交通9号线佘山站下车换乘。(4)上佘线:上海体育馆至佘山镇,约15分钟一班。(5)南佘线:南浦大桥至佘山镇,约15分钟一班。南佘线和上佘线都经过七宝和漕宝路地铁站。   自驾前往学校比较便捷的路线:G50高速(原A9高速公路)在赵巷匝道口下,往佘山方向左拐至嘉松南路直行,到达泗陈公路右转,沿泗陈公路直行五、六分钟后即到学校。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专升本”报名表(请依序正反面打印).doc(请点击文件名下载)2、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专升本法学、行政管理专业考试大纲(请点击文件名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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