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应届专升本09年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13-02-12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 ||||||||||||||||||||||||||||||||||||
备注: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考试语种为英语,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基础英语笔试和口试 | ||||||||||||||||||||||||||||||||||||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体检标准 | ||||||||||||||||||||||||||||||||||||
八、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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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生计划 | 2009年9个招生专业总计划数为180人 | ||||||||||||||||||||||||||||||||||||
十、报名与录取办法 |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09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2.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2)考生须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以上)证书或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以上)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3)按专业门类报考。即考生只能报考本人就读专科(含高职)专业的相同专业门类(经济与管理专业门类报考相通)。 3.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4月19日(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shift.edu.cn)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4月20日,4月21日。 (3)现场报名地点:本校松江校区(上海市文翔路1900号行政楼111室)。 (4)报名方法: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 (5)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有: ①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或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高校专科(高职)三年制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请写明a、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b、专科所学专业及所属专业门类;c、录取时间及毕业时间); ②外地高校毕业的上海籍考生需同时携带上海市户口簿; ③本人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一寸报名照2张。 (3)填报志愿:专科所学专业为经济或管理类专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所学专业为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仅可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专升本招生的各类学科专业。考生可在允许选择填报的学科专业志愿范围内填报1个专业志愿。 4.录取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按招生录取流程完成录取,保证学校整体生源质量。 (2)录取依据 ①学校组织的考试科目成绩。 ②基础英语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口试低于18分原则上不录取。 ③经济、管理专业考生获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的,可获加5分投档。 ④专升本录取按1:1.3的投档比例投档。 ⑤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经济、管理专业考生微观经济学成绩优先,英语专业考生基础英语成绩优先。 (3)录取名单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 ||||||||||||||||||||||||||||||||||||
十一、考试内容 | 1.报考经济、管理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英语(满分100分)、英语口试(满分30分)、高等数学(满分100分)、微观经济学(满分100分)。 2.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英语(满分100分)、英语口试(满分30分)、英语语法与写作(满分100分)、微观经济学(满分100分)。 | ||||||||||||||||||||||||||||||||||||
十二、考试时间 | 2009年5月9日上午9点起,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公布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5000元/年,特殊(热门)专业每生65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15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五、联系电话 | 021-67703050,021-52067206 | ||||||||||||||||||||||||||||||||||||
十六、网址 | http://zhaosheng.shift.edu.cn | ||||||||||||||||||||||||||||||||||||
十七、资助学生政策 | 1.奖学金: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评定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评定。 2.贷学金:学校提供校内外学生勤工助学的渠道,同时,我校还积极做好贷学金工作和针对贫困学生的帮困工作,使家境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业。 | ||||||||||||||||||||||||||||||||||||
十八、监督电话 | 021-67703010 | ||||||||||||||||||||||||||||||||||||
十九、其他须知 | “专升本”学生学籍与学制: 1.被录取的“专升本”新生,须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及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凡不能提供应届毕业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注册。经新生入学复查合格后,方可取得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本科学籍。 2.“专升本”学生学制为两年,插入录取的本科专业三年级第一学期就读,根据本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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