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戏剧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 时间:2013-02-12

一、学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静安     华山    630 
 莲花路 校区: 上海  闵行      莲花    211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弱、色盲,并能正常参加专业学习与实践活动。
八、招生专业
表演(古典舞、民间舞)
九、招生计划
5名(其中1名为退役士兵)
十、报名与录取办法
现场报名
经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过文化最低分数线者,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文化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十一、考试内容
文化:计算机应用、大学英语;
专业:见后附简章
十二、考试时间
2010年 5 月 8 日—9日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电话
64803939   62483350 
十六、网址
十七、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上海文艺人才奖学金以及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组成的“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制度。
十八、监督电话
62495375     64803535

更多上海专升本考试信息请关注"魔都高校“微信公众号

魔都高校

相关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