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 上海 市 松江区 文翔 路 280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会计学:103名(含退役士兵计划15名) 金融学:25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25名
共计:153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2.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考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参加会计学科目的考试;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的考生参加经济学科目的考试;
3.专业录取以相应科目考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加分及优惠政策: (1)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加5分; (2)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单项奖或团体奖排名第一位者加3分; (3)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单独排序择优录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根据志愿,免试保送专升本相关招生专业学习; (4)加分受理截止日期2011年5月7日;所有加分不得累计累加。
5.报名时间:4月19日-4月20日
6.考试时间:2011年5月8日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 ;(沪价费【2002】8号、(沪财费【2002】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7705115、6770523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67705159
十四、网址 www.lixin.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凡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未修过《成本会计》、《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考生,在录取后的本科学习期间,必须补修以上五门课程。
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和市教委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高职高专毕业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和市教委招生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如毕业后未拿到高职高专的毕业证书,虽通过专升本考试,也不能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并不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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