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行政管理考试科目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行政学基础 | 2011年5月8日9:00—11:00 | 在本院内。具体试场,请考生见准考证上的试场安排。 | | 管理学基础 | 2011年5月8日13:00—15:00 |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招录信息: (1)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我院2011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结束后,将法学、监狱学和行政管理“专升本”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法学、监狱学和行政管理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批准后,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报上海市教委电子注册,考生才能取得我院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监狱学招录的政策和办法发布在上海“二十一世纪人才网,学院根据《2011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011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生简章》和《2011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的规定执行。 (3)法学参考书目:《法理学》张文显主编 法律出版社 2007年1月 第三版。《民法原理与实务》李开国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第二版。 (4)行政管理参考书目:《行政学》 张永桃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管理学原理》 林志扬著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 第四版。 (5)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照2010年成人“专升本”的复习大纲。 (6)没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院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9:00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考试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主教学楼B座201B-202B。逾期没有参加的考生,不能报考本院本章程规定的“专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