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13-02-12
一、学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
       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共425名(含退役士兵计划50名),详见附表。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凡考试单科成绩在50分(艺术类英语30分)以上者,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并参考专科(高职)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在同一计划组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计算原则详见附表。
2、当某一计划组的合格生源数不足时,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余额计划调至其它计划组。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被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沪价费[2006]17号、沪财预联[2006]83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走读
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8]8号、沪财预[2008]8号),合计66元/人(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2),如加试计算机考试,则还须再缴纳26元。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5270799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5270716
十四、网址
www.usst.edu.cn或zhaoban.uss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为上海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1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1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含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2、本市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以上(艺术类考生英语证书暂不作规定),同时须持有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级证书任意一种,报名时出示证书原件。若考生无上述要求的计算机等级证书,我校将依据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应的计算机考试。
4、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5、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备走读条件,我校不提供住宿。所有“专升本”新生在我校校本部走读。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1年4月15日至4月19日,上海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接受考生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2011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考生须至上海理工大学现场确认(4月18日后,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具体确认地点)。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成绩单、相关证书、报名费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确认时,学校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课程情况审定其报考的本科专业。
(三)加分政策:
1、凡参加上海市教委承认的各项专科(含高职)学科、技能竞赛,国家级获奖者加10分,市级获奖者加5分。
2、凡具有医疗器械、出版印刷类技能证书的,国家级加10分,市级加5分。
3、以上加分均为在录取总分上的加分,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后的上限为20分。
4、所有加分须经上海理工大学招办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后方可实施。

附表:上海理工大学201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数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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