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部分高校专升本实施特色加分政策
来源:
时间:2013-04-12
上海金融学院
今年上海金融学院专升本继续实行“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被推荐学生须经本人大专阶段所在高校(大学或专科院校)校长或分管教学校长实名推荐,且所有被推荐学生大专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必须和学校现开设的所有本科专业对口。
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5%且同时至少获得两次以上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如在科技创新、文体竞赛和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殊表现和贡献者(需提供相关获奖材料或证书)可将排名标准适当放宽至成绩排名前10%,但仍需同时至少获得两次以上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大专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市级以上奖学金以及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者,可直接获得推荐资格。
上海电机学院
凡参加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数控技能大赛等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得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一、二等奖的学生加20分;获得省(市)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的学生加15分;获得省(市)级三等奖的学生加10分。
上海商学院
考生如有报考专业对应的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可分别获得5分、10分、15分的加分;考生具有报考专业对口的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可以获得3分的加分;具有多张证书者,按最高一项证书加分计入录取总分,不累加。
考生具有报考专业对应的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个人获奖证书,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可以免笔试,但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者可直接录取。此外,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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